為有效落實《金川集團公司關于規范各層級員工日常安全行為的通知》文件精神,擬構建國貿分公司物流部“內化于心、外化于形、同化于愿、固化于制、優化于物、細化于人”的安全文化體系,規范員工的行為,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保障員工及外來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結合部門實際作業情況,特制定本安全行為規范。
第一章 倡導員工遵守的行為規范
第一條 倡導合理膳食、適當運動、注意休息的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條 在步行或騎(駕)車途中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法規;
第三條 上崗前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員工頭發不過耳;女員工不化濃妝,金銀或其它飾物的佩戴應得當,不影響工作或生產操作;
第四條 在廠區內從事生產活動或參加各類會議應穿工作服、勞保鞋;
第五條 各級人員著裝應整潔規范,上衣與褲子應配套,服裝款式、顏色應一致,不應混穿。
第二章 員工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
第一節 日常安全行為規范
第六條 上下樓梯要靠右側,手扶防護欄行走;
第七條 參加各類會議要將手機設置為靜音或震動狀態,不撥打、接聽手機;
第八條 步行人員出入廠區要在劃定的人行道內行走;橫穿馬路要走在斑馬線內;
第九條 騎自行車人員出入廠區在劃定的自行車道行駛,要靠右單騎行駛,不許兩人以上并排騎行;自行車要停放在車棚或指定區域,整齊擺放;
第十條 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第十一條 崗位員工在正常巡檢或出入廠區騎車途中、步行途中,不撥打、接聽手機、收(發)短信;
第十二條 崗位員工在巡檢操作時須確認現場環境,上下左右的裝備(設施)有無異常現象,防護欄、平臺、梯子有無開裂、是否堅固等;
第十三條 庫房內嚴禁吸煙,不允許帶打火機、火柴等火種進入;
第十四條 不允許酒后上班,不允許班中飲酒;
第十五條 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拆除防護欄桿,坑、井、溝、池蓋板等安全防護設施。
第二節 安全防護用品(用具)佩帶規范
第十六條 安全帽。員工除在排班室、休息室、會議室、辦公室、禮堂內,上、下班及進出會議室路途中不要求戴安全帽以外,在廠區其它任何地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
第十七條 防毒口罩。員工去生產現場實施作業處理必須隨身攜帶防毒口罩;
第十八條 手套。倉儲保管員、貨運員、化工裝卸工 不論去什么地點作業,必須隨身攜帶與具體的工作環境個體防護要求相適應的勞保手套;
第十九條 防護面罩。凡是在與酸、堿接觸的環境作業的員工必須按照現場劃定的界區、標識牌的要求佩戴防護面罩;
第二十條 防護眼鏡。倉儲室、機關各室根據作業區域的實際情況,按照現場標識牌要求督促員工進入該區域作業必須佩戴防護眼鏡;
第三章 各層級管理人員到責任區檢查“四安全”行為規范
第二十一條 物流部倉儲室安全責任區指精煉廠一期成品庫保管作業區、化工廠發運作業區、三廠區發運作業區、白沙窩作業區;
第二十二條 各層級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專業化和責任區安全管理辦法》,要定期到責任區檢查和處理崗位操作技術安全、辦公設施安全、環境安全和員工行為安全(簡稱“四安全”)問題,并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做出指導,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 物流部倉儲室負責人每天至少要拿出1-2小時時間,到生產和作業現場,檢查“四安全”問題,做出指導,并在《安全環保工作日志》上記錄;
第二十四條 各層級領導、管理和技術人員記錄的內容要包括檢查時間、路線、地點、內容、對存在問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填寫值班檢查表時還要在“檢查人員”一欄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 物流部倉儲室要將本單位各層級人員檢查和處理“四安全”問題和做好規范記錄的情況在《安全環保工作日志》上記錄。
第四章 作業區域安全行為規范
第二十六條 廠區作業區域分為紅線區域、黃線區域、安全通道三大部分,紅線區域為危險區域,禁止通行,黃線區域為一般危險區域,可在專業人員帶領下通過,安全通道是指各車間紅線、黃線作業區以外,相對安全且有標識的安全通行區域;
第二十七條 物流部管理人員、生產操作人員以及到廠區進行參觀學習、技術服務、新聞采訪等活動的外來人員,進入現場作業區必須遵守本規范;
第二十八條 廠區作業區域除執行紅線、黃線區域、安全通道的標識外,還要執行公司和各廠區生產現場設置的安全標識和標語基本規定;
第二十九條 兩級管理人員日常檢查時必須走在安全通道內。進入紅線區域除佩戴日常的安全防護用品外,還必須戴防護眼鏡或防護面罩;
第三十條 來廠區進行參觀學習、技術服務、新聞采訪等活動的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紅線、黃線區域,確因工作需要進入紅線、黃線區域的,要事先到各廠安全環保室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并經本人簽字確認,穿戴好進入該區域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由業務部門安排專人全程陪同方可進入現場;
第三十一條 操作人員要遵守的行為規范
(1)員工上崗前要確認以下內容,符合條件后方可上崗:
a.已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b.已按相關規定要求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c.個人身體健康狀況、精神狀態良好,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2)作業組長要檢查員工是否符合上崗條件。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范由國貿公司物流部倉儲室監督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規范自國貿總經理批準之日起下發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