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協助總經理做好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工作等涉及勞動保護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 協助總經理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門展開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對總經理審定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
及各類安全管理制度組織貫徹落實,確保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
3. 每年協助總經理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狀況,提留一定金額的安全生產投入資金,并督促財務管理部門做好專項專用管理工作;
4. 參與新建、改擴建、新技術、新工藝項目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審定工作,對沒有落實安全措施的項目,在未經安全第一責任人和安全部門許可情況下,有權停止撥款;
5. 組織和督促分管范圍內管理人員學習相關法規、標準文件,充分理解法規、標準所規定的內容;
6. 審定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7.指導相關部門編制員工健康、勞動保護、福利等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8.督促人事管理者協同設備動力部共同做好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證工作;
9.做好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及定期安全教育活動;
10. 定期組織落實員工職業病體檢和健康體檢工作,確保正常安全生產;
11. 指導和監督勞防用品采購人員購置合適勞防用品,并做好勞防用品的發放管理工作;
12.參與公司發生的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3.有權拒絕執行嚴重危及安全生產和員工身體健康的指令和意見;
14. 當總經理不在時,負責總經理安全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