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標準、規范和地方各級政府、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
2. 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協助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 制定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使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得以實現;
4. 分析研究公司生產、運行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協商部署具體解決方案,批準落實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措施;
5. 組織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整改;
6. 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7. 協助調查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提出報告,同時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8. 定期組織和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討論安全生產動態,研究改進措施;
9. 督促公司各管理人員和職能部門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建立建全部門安全生產制度;
10.參與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