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行部主任是本部門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在總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對違反上級安全生產(施工)方針、規章制度和反事故技術措施,因技術原因而導致特大事故、重大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對由于貫徹規章制度和反事故技術措施不力而造成的頻發性事故和重大設備、人身傷害事故負技術領導責任;對由于執行自己的錯誤指令而導致的事故和擴大事故應負主要責任。對因技術管理和技術措施不完善、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或發生頻發性事故負主要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并根據本企業的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組織制訂本部門實現企業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的具體措施,按部門控制輕傷和障礙、班組控制異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標,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確保部門安全目標的實現。
3組織實施公司下達的“兩措”計劃和反事故整改計劃,并及時組織編制本部門的“兩措”計劃,經審批后組織實施。
4參加或組織制訂重要檢修、操作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措施的正確性、完備性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5領導和支持部門安全員的工作,每月主持召開一次部門安全分析會,每月參加班組的安全日活動,抽查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并作出批示。
6領導本部門的定期安全大檢查活動,堅持深入現場,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7領導本部門的安全工作規程的學習、定期考試和對新入廠工人的部級安全教育工作,協調所屬各班組、各專業之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處理好各種關系,負責做好所使用臨時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8按照《中國國電集團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參加或主持本部門發生的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對本部門事故分析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