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做好勞動保護工作。
范圍:全體員工。
責任人:總經辦、各部門。
內容:
1. 加強對員工的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同時有計劃的不斷改善員工的勞動環境,工會積極協助企業搞好勞動安全保護工作。
2. 按不同工種、崗位的實際需要、按國家和公司規定保證配給員工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3.每年冬夏季節,負責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溫工作。
4.加強勞動安全保護管理、電工、焊工、鍋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方能上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5.有關女員工的四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特殊保護,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省市有關規定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員工必須按公司有關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規定,行政后勤人員應維護公司形象統一著裝,各車間、工種、潔凈區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7.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由各車間根據發放規定期限到期后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由公司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向分管副總請示后購置,倉庫按辦公室通知發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