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面中心站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視監視器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填寫運行日志,打印安全監控日報表,報礦主要負責人和總工程師審閱。
二、系統發出警報、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并按規定程序及時報上一級網絡中心。處理結果應記錄備案。
三、調度值班人員接到報警、斷電信息后,應立即向礦領導值班匯報,同時按規定指揮現場人員停止工作,斷電時撤出人員,處理過程應記錄備案。
四、值班人員發現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訊中斷或出現無記錄情況,必須查明原因,并根據具體情況下達處理意見,記錄備案,上報值班領導。
五、每月應對瓦斯超限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報當地煤炭行業主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