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經理、安全副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煤礦安全指揮中心工作,對公司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2、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指揮和管理。
3、負責對指揮中心內設科室機構進行直接管理。
4、及時掌握安全動態,負責組織召開每日的安全調度會議,落實上級安全文件、政策、法律、法規、指令等,負責按照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規定組織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安全應急處置。
6、負責組織協調解決各類安全問題和隱患,并進行責任追究,搞好隱患排查。
7、負責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和安全辦公會議,定期分析總結安全生產。
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