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加強我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公司防雷安全檢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防雷安全檢查領導小組)和防雷安全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規范防雷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防雷安全檢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第三條 防雷安全檢查領導小組是公司防雷檢查的議事和決策的機構,主要任務是在張景深安全生產副經理的領導下,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公司防雷設施檢查成員做好各防雷區段設施的檢查記錄工作,研究提出工作的基本意見和方案,研究解決防雷設施出現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 因工作需要變更防雷安全檢查領導小組成員或成員單位時,經防雷安全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有關領導和防雷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后,由防雷安全檢查領導小組印發通知。
第五條 防雷安全檢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在張景深安全生產副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檢查督促防雷重點工程安全督察工作。
2.分析公司防雷裝置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工作的基本意見、方案和重要措施。
3.研究防雷設施出現的重大問題。
4.指導和組織協調雷電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5.與平原縣氣象部門保持24小時聯系,及時收集當地雷電信息。
第六條 防雷安全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和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防雷減災工作的通知》、《山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山東省氣象災害評估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 。
2.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公司防雷設施檢查成員做好各防雷區段設施的檢查記錄工作,研究提出工作的基本意見和方案,研究解決防雷設施出現的重大問題。
3.每月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同時對防雷設施進行安全排查。
4.每月在召開的安全生產例會上,防雷安全檢查小組向總經理匯報公司防雷設施存在的問題、現場整改落實情況,會議上研究提出良好的工作基本意見、方案和重要措施。
5.承辦防雷安全檢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