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監察部主任在紀檢委書記的領導下行使紀律檢查、監督職能,對本部門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2 組織建立、健全、落實本部門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實施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3 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以及集團公司、省公司和企業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制度及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協助正職組織完善紀律檢查、監督中保證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各單位和各級人員組織落實。
4 根據企業年度安全目標,協助正職組織編制紀律檢查、監督工作計劃,確定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制定安全生產保證措施,并逐級簽定四級有效控制責任狀,做到任務、責任、壓力層層傳遞。
5 把安全工作做為本崗位的重要工作內容,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
6 對于影響企業安全生產、職工反映強烈的違紀問題,應優先進行調查核實,及時進行處理,為企業的安全生產提供紀律保證。
7 在干部考核、選拔及紀檢工作評比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8 每周深入現場一次,檢查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和意見指導基層單位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9 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動態考核機制,保證本部門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技能。
10 組織開展本部門的“反違章”工作,落實全員控制差錯措施,實現全員無差錯。
11 改善本部門勞動環境和工業衛生條件,為本部門職工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12 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推動紀檢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法制化。
13 參與監督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異常、事故的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確保廠內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14 組織落實本部門消防安全職責和保衛安全職責及有關制度,定期檢查消防器材。
15 及時制止任何違章違紀行為和拒絕執行上級的違章指揮,并有責任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8.9.2 紀檢監察員安全職責
8.9.2.1 紀檢員在紀檢委書記、監察部主任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企業紀律、檢查監督工作,對于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紀律監察責任。
8.9.2.2 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以及集團公司、省公司和企業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制度及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制定和完善紀律檢查、監督中保證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各單位和各級人員組織落實。
8.9.2.3 把安全工作做為本崗位的重要工作內容,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
8.9.2.4 對于影響企業安全生產、職工反映強烈的違紀問題,應優先進行調查核實,及時提出處理意見,為企業的安全生產提供紀律保證。
8.9.2.5 在干部考核、選拔及紀檢工作評比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8.9.8.7.6 每周深入現場一次,檢查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和意見指導基層單位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8.9.2.7 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匯報。
8.9.2.8 簽定四級有效控制責任狀,學習、落實本崗位控制差錯的各項措施,實現工作無差錯。
8.9.2.9 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推動紀律檢查、監督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法制化。
8.9.2.10 接受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學習掌握與電力企業紀檢檢查、監督工作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努力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能力。
8.9.2.11 參與監督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異常、事故的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確保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8.9.2.12 履行本崗位消防安全和保衛安全職責,執行本部門消防管理和保衛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消防器材。
8.9.2.13 及時制止任何違章違紀行為和拒絕執行上級的違章指揮,并有責任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