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抓好2012年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任務,按“雙線”目標管理要求,層層落實責任制,經鎮黨政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黔府辦發[2009]30號和市、區有關文件會議要求,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責任制
由鎮長和各位副科級領導簽訂“一崗雙責”目標責任書。鎮長是全鎮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按照“雙線”目標管理的要求,層層落實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
1、實行包片、包村副科級領導包保村,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包保組的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對所包保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包保內容包括非法采煤采礦、道路交通、農業機械、消防火災、森林防火、非法加油、非法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公共設施安全、預防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等。
2、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鎮直部門和人員對各行業(領域)實行包保,成立5個監管組:
第一組,非法采煤采礦巡查組(5人):徐德亮、鄭圣、鄒烈鵬、陳躍軍、周松,負責人徐德亮。各包保人員對所包保重點區域進行每周兩次以上的巡查,認真做好巡查記錄,發現非法采煤采礦行為必須在12小時內上報鎮安委會。
第二組,合法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檢查組(2人):金夢卓、葉勇,負責人金夢卓。每周對合法的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經營點進行檢查1次以上,并認真做好現場檢查記錄和整改指令的下達,督促整改落實。
第三組,道路交通協管中隊(7人):王耀、金夢卓、李勇、陳躍軍、周遵畢、葉勇、周松,負責人王耀。負責路檢路查和對道路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的查處和打擊,采取趕場天定時上路查車和特殊時段動態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第四組,駐煤礦督查組(2人):王耀、周鵬。負責按要求做好對煤礦的安全監管和礦群糾紛的調處工作。
第五組,消防火災、非法加油點、非法煙花爆竹經營點、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監管組(8人):翟鵬飛、李國松、王耀、周遵畢、金夢卓、葉勇、陳躍軍、周松,負責人翟鵬飛。負責對各項工作的監管和執法,每月組織綜合執法1次以上。
另外,建筑施工安全由鎮村建站負責;學校安全由鎮中心校、中學負責;農機、農用物資安全由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用電安全由電管站負責;藥品、衛生安全由鎮衛生院負責;食品安全由楊家灣鎮工商所負責。
三、成立鎮安全生產督查組
鎮安全生產督查組由聶登遠、楊其貴、葛瑋三位領導同志組成,負責對全鎮安全生產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綜合執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
四、責任追究和處罰
(一)按照“一崗雙責”的規定,各分管領導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如因工作不力和失職瀆職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將按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二)各包保責任人負責對包保范圍內非法采煤采礦點的巡查和上報,如有發生必須在12小時內上報鎮安委會(電話:8913008),否則每發現一處(次),給予包組干部和監管組包保人500元、包保領導300元的經濟處罰;在各自包保范圍內發生非法采礦(采煤)一周內未及時上報的,對直接包保責任人給予停職三個月的行政處分;每年累計發現三處(次)以上的,除給予經濟處罰外,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不合格)。
(三)發生交通事故的,每發生一起一般事故給予包保責任人和交通協管中隊成員每人200元的經濟處罰,每發生一起重特大事故給予包保責任人和交通協管中隊成員每人500元的經濟處罰,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按時完成各自轄區內機動車輛的摸底排查登計工作,凡是未摸底登計的機動車輛發生事故的,由所包保人員負主要監管責任。拖拉機和農用車年檢率必須達到90%以上,年檢率達不到90%的,按未完成比例考核包保責任人一個月的工資。
(四)、煤礦、非煤礦山、道路交通、煙花爆竹、消防火災、人員密集場所、非法加油點、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地質災害管理等行業和領域發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