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安監員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管理本班安監人員。
2、經本工種業務培訓和安全知識學習,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按照礦山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規程、技術標準、施工措施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組織本班安監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瓦斯檢查和爆炸物品檢查,做好相關記錄。
4、負責向本班安監人員傳達采、掘施工作業規程和措施。
5、熟悉崗位內各作業場所的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制止“三違”行為,對“三違”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或處罰,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按規定予以處罰。對當班無法處理的隱患下發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并跟蹤復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6、負責檢查所包隊組現場貫徹執行安全法規、技術標準、規章制度、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
7、按要求就所包隊組當班安全情況,向安全科值班人員進行匯報。
8、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要認真追查處理,分析原因,吸取教訓,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9、提高安全意識,懂得對本崗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處理。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