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計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員死亡、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其中:火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交通、民航飛行、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等事故由其主管部門統計,每月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2.統計內容
主要包括事故發生單位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起數、死亡人數、重傷人數、急性工業中毒人數、單位經濟類型、事故類別、事故原因、直接經濟損失等。
3.報表種類及填報單位
(1)《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工礦商貿A1表、《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續)》工礦商貿A2表、《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情況》綜合B1表、《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綜合B2表,工礦商貿C1-C6表是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計工作表,不上報。
(2)《火災事故情況》行業表D1-1、《火災死亡事故情況》行業表D1-2、《火災重傷事故情況》行業表D1-3、《火災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情況》行業表D1-4,由公安消防部門填報,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道路交通事故情況》行業表D2-1、《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況》行業表D2-2、《道路交通重傷事故情況》行業表D2-3、《道路交通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情況》行業表D2-4,由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填報,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水上交通事故情況》行業表D3-1、《水上交通死亡事故情況》行業表D3-2、《水上交通重傷事故情況》行業表D3-3、《水上交通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情況》行業表D3-4,由交通海事部門填報,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鐵路交通事故情況》行業表D4-1、《鐵路交通死亡事故情況》行業表D4-2、《鐵路交通重傷事故情況》行業表D4-3、《鐵路交通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情況》行業表D4-4,由鐵道部門填報,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民航飛行事故情況》行業表D5-1、《民航飛行死亡事故情況》行業表D5-2、《民航飛行重傷事故情況》行業表D5-3、《民航飛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情況》行業表D5-4,由民航部門填報,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農業機械事故情況》行業表D6-1、《農業機械死亡事故情況》行業表D6-2、《農業機械重傷事故情況》行業表D6-3、《農業機械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情況》行業表D6-4,由農業部農機監理部門填報,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漁業船舶事故情況》行業表D7-1、《漁業船舶死亡事故情況》行業表D7-2、《漁業船舶重傷事故情況》行業表D7-3、《漁業船舶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情況》行業表D7-4,由農業部漁業局填報,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事故情況》行業表D8-1、《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死亡事故情況》行業表D8-2、《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重傷事故情況》行業表D8-3、《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情況》行業表D8-4,由建設部門填報,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特種設備事故情況》行業表D9-1、《特種設備死亡事故情況》行業表D9-2、《特種設備重傷事故情況》行業表D9-3、《特種設備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情況》行業表D9-4,由質檢總局特種設備監察部門填報,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4.報表的報送程序
各單位、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有關部門要按規定逐級報送。
5.報送時間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在每月6日前報送上月的事故統計報表(工礦A1-A2表)。
各行業部門在每月6日前將上月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行業D1-D9)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省級以下各級機構、各單位報送統計報表種類及報送時間由省級機構規定。
6.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單位主管部門、生產經營單位都要遵守《統計法》,按規定填報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對于不報、漏報、遲報或偽造、篡改數字的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7.本制度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以前相關的統計報表制度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