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 則
???????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生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確保裝置穩定、高效、安全運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制定本規定。
???????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重大事故隱患,是指企業生產、經營、運輸、使用、存儲過程中安全裝備、安全設施不完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實或違反國家、行業、企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程、標準、規定,有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 第三條 事故隱患的分級
??????? 事故隱患共分為A、B、C三級。按可能造成的傷亡程度或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對應的A、B、C級事故隱患分別是:
??????? A級: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屬國家級重大隱患)。
??????? B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9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傷亡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隱患。
??????? C級: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重傷事故或3人以上的輕傷事故,或50萬元以下的事故隱患。
??????? 按事故隱患的解決難易對應的A、B、C級事故隱患分別是:
??????? A級:是指難度大,本公司解決不了,需由煤化公司或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 B級:是指難度較大,部門之間協調解決不了,需由公司解決的隱患。
??????? C級:是指部門之間協調可以解決的隱患。
??????? 第四條 公司總經理對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負責。總工程師負責重大及以上(A、B級)安全隱患的排查及整改措施的編制;各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分管范圍內的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A、B、C級)排查與管理;安全監察部和各職能部門安全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A、B、C級)排查與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與責任追究。各級行政一把手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各級技術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措施的編制。
??????? 第五條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要做到項目、資金、措施、時間、人員和責任六落實。治理資金應及時報批,從安全費用或專項資金中列支。
??????? 二、安全隱患排查及報告程序
??????? 第六條 甲醇生產準備部每月20日前由總工程師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并提出事故隱患分級意見。每月22日前將本月排查收集到的安全隱患處理情況及以前安全隱患處理進度以匯總單形式上報安監部。安監部每月25日前將A、B級隱患上報煤化公司。
??????? 第七條 對難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有關事故隱患評估的規定及時組織評估,并編制事故隱患評估報告書。
??????? 評估報告書應當包括事故隱患的類別、等級、影響范圍和程序以及對事故隱患的監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議等內容。
??????? 第八條 經評估屬于重特大隱患的,應當根據評估報告書制定重特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 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 1、治理期限和目標;
??????? 2、治理措施;
??????? 3、責任機構和人員、經費和人員保障;
??????? 4、應急救援預案。
??????? 第九條 公司各部門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并在10內將評估報告書和治理方案報安全監察部。
??????? 三、重大隱患排查及報告主要內容
??????? 第十條 應設置而未設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如通風、照明、防塵、防毒、防輻射、噴淋沖洗、防寒保暖、防暑降溫、空氣凈化、噪音消除、減震等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