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設備、動力的安全運行負主要管理責任
2. 制訂各種生產設備設施、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以為設備維修、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程和管理制度。
3. 負責設備設施的日常安全管理,保持其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態。
4. 負責對特種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防塵防毒設施、強檢計量儀器的檢查、校驗和送檢,負責建立特種設備檔案,辦理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
5. 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及時整改設備設施中存在的事故隱患。
6. 在制訂設備制造、安裝、運行、更新、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制訂安全衛生措施,并監督實施
7. 參加人身傷害、設備故障事故調查,作出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