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我礦安全監測監控中心設備與信息的有效、安全和穩定,保障監控中心有良好的運行環境和工作秩序,以確保我礦的安全生產,基于《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行業標準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精神,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認真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3、實行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嚴格執行請銷假。
4、不得空崗、缺崗、睡崗,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時交接班,做到無人接班不離崗,故障處理不清不交接班,認真做好記錄。
6、值班人員負責打印昨日瓦斯日報表。
7、認真填寫當班監控中心運行日志,對出現的故障迅速匯報,并積極采取措施和詳細記錄處理情況。
8、嚴禁在監控主機上玩游戲、看電影、聽音樂。
9、嚴禁任何閑雜人員進入監控室內。
10、嚴禁任何人在監控室打印非監控用文件。
11、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開、關監測監控儀器設備。
12、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各種數據和圖案,未經領導批準不得隨意進行添加、刪除、修改等操作,監控資料未經批準不得泄露外傳。
13、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出現故障,監控值班人員必須在2小時內處理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