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隱患的整改
1、各班組要充分認識上述安全隱患的嚴重性、危害性,項目負責人、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要充分發動每個班組、每位員工積極查找不安全隱患,并及時組織整改,作到自查自改,不斷消除隱患。
2、日常檢查發現隱患的以“安全監督通知書”形式要求有關班組及責任人整改。
3、安全隱患牽涉到工人的生命安全,責任人可提出書面報告由生項目部提供改進方案,責任部門執行。
4、安全隱患整改完畢應及時反饋安監部。
(二)安全隱患整改的獎懲規定
1、一般安全隱患責任人發現并整改的獎勵10元;
2、發現一般安全隱患上報需項目部協調的項目獎勵5元;
3、重大安全隱患的發現或整改完畢,由責任人提出申請。安全負責人審核,項目負責人批準后給予適當獎勵。
4、凡不按要求和時間完成的項目,每項處罰50元。并再次責令整改,到時仍未完成者,加倍處罰,直至完成為止。
5、凡不按要求和規定時間完成、無正當理由、無防范措施的重大項目,每項處100元以上罰款,并再次責令整改,到時仍未完成者,加倍處罰,直至完成為止。
6、如整改項目牽涉到兩個班組及以上班組,哪個班組耽誤整改項目的完成,考核哪個班組長。
7、項目部檢查發現的“正常檢查容易發現、處理的項目”而及時發現或整改的,扣責任人20元。
8、隱患的發現和整改按屬地、使用人員及設備、業務劃分制度等進行考核。
9、上級安全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現象,每項處罰責任單位50元,屬于違章違紀者按有關考核細則加倍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