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協助安全主管領導組織推動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宣傳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監督檢查項目安全生產執行情況。
二、 定期起草和協助制定安全工作的方針目標和工作計劃,并負責具體組織和協調計劃的實施。
三、 協助主管領導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現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險時有權停止作業,指揮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并報告現場負責人。
四、 組織協助各部門制定或修改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并對這些規程、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 參加對新從業人員進場、復工換崗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機械部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并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傷亡事故報告、登記、統計、分析、預防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提出預防事故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