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理
(1)公司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應依法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法令,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把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3)按照國家規定,審批技改費中提取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保證本公司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做到專款專用。
(4)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審查安全生產指標,安技措施,獎罰制度,并實施兌現。
(6)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7)組織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9)組織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包括事故控制目標,達標目標,文明施工目標。
2、副經理
(1)在經理的領導下,對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程、標準,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制制訂實施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制訂公司各科室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4)定期組織公司對項目的安全檢查,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領導組織重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6)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7)將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各科室,并轉發至各項目部,并定時將各項目部完成情況總評,適時組織調整目標管理實施情況。
3、技術負責人
(1)對公司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制定實施措施并檢查落實。
(3)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4)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和實施措施,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5)參與事故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和改進措施。
(6)將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標從技術角度進行分解貫徹落實,并為各部門提供技術指導。
4、工會主席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貫徹全總“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的條例,把改善勞動條件,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為頭等大事來抓。
(2)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宣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搞好宣傳教育,參與安全教育培訓,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增強職工自我防護能力。
(3)監督行政部門按國家標準規定發給職工勞保用品、保健品和防暑飲料等。
(4)通過職代會監督安全施措施經費的正確使用,做好職工的特殊保護,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維護國家法規的尊嚴和職工的合法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