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廠領導研究,制定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以杜絕和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我廠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二、安全隱患排查及報告制度
1、各部門要對職責內的一切作業項目進行隱患排查,對排查情況如實地以書面材料進行上報,部門領導對上報的事項進行匯總建檔備案。
2、質量監督員每天對維修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維修質量問題要及時糾正,確保維修質量達到維修標準要求,杜絕“病車”出廠。
3、安全科要制定每月隱患排查工作方案,定期組織隱患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隱患要責成有關部門馬上整改,對不能馬上整改,而又影響安全的隱患要及時上報企業主要領導,確定責任人跟蹤監督整治。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以書面形式報告行業管理部門。
4、利用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進行安全知識傳宣。
5、每月開展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會議和每月對維修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檢查,并將檢查情況上報行業管理部門。
三、處罰與獎勵
1、安全隱患一旦被上級通報,視其情節輕重,將對責任人按500—1000元/次予以處罰,并追究隱患事故責任人的責任。
2、對未及時上報,亦未采取措施及時整改,經廠部查出的嚴重安全隱患,視情節對責任人按200—500元/次予以處罰;
3、一旦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嚴格按企業的管理規定實行責任倒查制度,取消主要負責人年度評優資格,同時按事故處理程序劃分責任,給予相應行政和法律處分。
4、年終企業將對安全工作單獨設獎,對宣傳教育到位、責任落實好、隱患排查整治及時、全年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部門或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