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部門主任包保副主任和點檢長的領導下,組織好本專業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專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
(二)負責落實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安全生產設備管理技術監控重大危險源管理設備缺陷管理特種設備管理發電廠安全性評價并網安全性評價危急事件管理等的法規條令政策指示規程制度。
(三)負責本專業的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組織研究生產中的重點難點技術問題。了解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安全隱患,并積極組織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四)負責根據《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組織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證措施落實到位。
(五)負責開展發電廠安全性評價并網安全性評價和重大危險源評估工作,對專業的評估自查情況的準確性負管理責任并監督專責人對查出問題的整改完成情況。
(六)負責組織檢查現場安全隱患,并及時組織消除。
(七)負責審核專業的機組檢修計劃技措項目和“兩措”計劃,對項目的技術可行性負責并指導專責人按期完成情況。
(八)負責組織編制檢修工藝規程,及重大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科研項目,制定大小修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主設備的評級和大修后的驗收工作,嚴把檢修質量關,不斷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九)負責組織開展設備異常障礙和不安全事件的分析,審核專責人的分析報告,并依據相關的管理規定落實事件責任人的獎懲,并對上述事件負管理責任。
(十)對專業外協承包商和外來人員的作業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
(十一)負責組織專業開展標準工作票的編制審批工作,對專責人工作完成情況和完成質量負全面管理責任。監督本專業和維護項目部標準工作票的使用率,及時提出獎懲意見。
(十二)負責落實“設備部是確保工作票正確實施的最終責任部門”的工作票管理原則,組織本專業定期開展工作票的檢查總結分析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本專業編制標準作業指導書,并對專責人的完成情況完成質量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十四)定期組織本專業開展安全活動日,結合專業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指導性的意見和建議,落實專業內部并監督其落實執行情況。
(十五)負責審核專業所負責編制的危急事件應急預案及其演練方案,按計劃組織預案的演練,并依據演練情況實時修定預案及演練方案的不足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