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規范綜合科內部管理,按時完成工作,確保安全目標完成,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綜合科科長、安全員考核。
3、職責:
每月底科長考核科員,分管副部長考核科長,考核人和受考核人必須簽字確認。
4、內容:
4.1綜合科科長
4.1.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組織機構,制定、完善安全規章制度。
4.1.2組織、參加各類安全檢查,督促科員做好本職工作。
4.1.3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匯總上報檢查情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制訂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
4.1.4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對有關工作進行總結布置,加強對車間安全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以上未完成的由分管副部長考核科長100元/項。
4.2、安全生產監督員
4.2.1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新進廠工人公司級安全教育。
4.2.2定期、不定期對各車間進行安全隱患、違紀、違規、違章、消防安全以及各項安全記錄的檢查,做好各車間大中修現場安全督查工作。
4.2.3做好外委單位的資質審查工作,并對外委單位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4.2.4組織開展本單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4.2.5負責每日到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督促整改。檢查生產場地是否整潔,設備是否擦拭干凈。
4.2.6負責公司范圍內現場文明生產的管理、考評和考核工作。
4.2.7深入現場檢查,督促各部門實施文明生產,發現不文明的情況應立即制止,如不聽勸告,按有關文明生產的規定進行考核。
4.2.8每周會同辦公室一起進行一次文明生產、定置管理檢查。
4.2.9做好文件收發放、安全資料的存檔和相關記錄工作。
以上未完成的由科長考核科員100元/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