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票證分類
1.1.1 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1.1.2 設備內作業必須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
1.1.3盲板抽堵作業必須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
1.1.4 高處作業必須辦理《高處安全作業證》。
1.1.5 吊裝重量大于10噸的物體必須辦理《吊裝安全作業證》。
1.1.6 動土作業必須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
1.1.7 設備檢修作業必須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
1.2 辦證要求
1.2.1各種作業必須按安全檢修“五落實”(組織落實、教育落實、措施落實、物資落實、檢查落實)要求執行。
1.2.2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辦理安全作業票證,應逐項填寫安全作業證,不得空項,并按規程要求編制可靠的安全措施。
1.2.3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作業人員進行作業前的安全教育,學習后在作業票證上簽名。
1.2.4 安全作業票證不得轉讓、涂改,不準超越票證上的作業地點、有效時間使用。
1.2.5 安全作業票證中所列人員應與現場人員一致,當人員發生變化時,應辦理簽字手續,進行相關事宜的交接
1.2.6 當工程部、設備部到各片區作業都必須聯系片區,由片區指派項目負責人負責辦證。
1.2.7 生產區域外的辦公區、生活區作業,由片區第一負責人審核后,報安全、生產、設備等相關部門審批。
1.3 安全措施落實、檢查
1.3.1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或指定專人負責落實作業前安全措施和物資。
1.3.2作業點所在崗位班組長或指定專人負責落實作業前的工藝條件、檢查作業前工藝條件的落實情況,確認落實并簽字后交出。
1.3.3由項目負責人或片區安全主管負責檢查作業前安全措施和物資落實情況,確認落實后簽字,發出開始作業指令。
1.3.4作業監護人負責作業過程中安全監護、檢查,發現違章違紀應及時制止、糾正,并報告項目負責人。
1.3.5作業人員在接到安全作業證后,要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條件時,有權拒絕作業。
1.3.6由作業點所在崗位小組長、巡檢人員負責檢查作業中安全措施執行情況,發現違章違紀應及時制止、糾正,并報告項目負責人或安保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