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規范生產中直接作業崗位的安全操作,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設備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規定。
??????? 第二條?本規定系公司所有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各工種安全管理規定的總則,適合所有員工、所有設備的安全操作。具體設備、工種的特別安全操作事項由具體設備、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規范。
??????? 第三條?在產品生產過程中,相關部門應編制工藝規程、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員工應嚴格規程進行操作。
??????? 第四條?工藝規程、設備操作規程、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由工藝及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修訂。原則上每年修訂一次。修訂完的規程應經過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報總公司備案。重要內容的修訂需經總公司主管部門批準。
??????? 第五條?臨時改變或調整工藝指標,應由工藝管理部門或以書面下達,操作人員應遵守工藝紀律,不得擅自改變工藝指標。
??????? 第六條?臨時改變或調整操作規程,應由工藝管理部門或安全管理部門以書面下達,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規程,不得擅自改變操作方法。
??????? 第七條?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工的六嚴格》規定,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崗位。
??????? 第八條?設備上的安全附件不得隨意拆棄和解除,聲、光報警等信號不得隨意切斷。
??????? 第九條?在現場檢查時,不準踩踏管道、閥門、電線、電纜架及各種儀表管線等設施。去危險部位檢查,必須有人監護。
??????? 第十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崗位和動用設備、設施和工具。
??????? 第十一條?? 正確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處理后報告。
??????? 第十二條? 在工藝過程或機電處在異常、緊急狀態時,不準隨意進行交接班。
??????? 第十三條? 停機后再開車的設備,應先檢查并確認水、電、氣符合開車要求,各種原料、材料、輔助材料的供應備齊、合格后,由班組長下令開車。
??????? 第十四條? 開車前及開車后,應檢查閥門開閉狀態及盲板抽加狀況,保證裝置流程暢通,相關機電設備及電氣儀表應處在完好、顯示正確的狀態。
??????? 第十五條? 生產、使用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倒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輸送有毒有害物料,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 第十六條? 保溫、保壓、輸送危險物品的設備應符合相應的開車運行要求,必要時應重新置換、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 第十七條? 保證安全消防設施完好,通訊聯絡暢通。
??????? 第十八條? 設備開車前或運行過程中,必要時可停止一切檢查作業,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現場。
??????? 第十九條? 重要設備開車前應制定開車方案。
??????? 第二十條? 各種條件具備后開車,開車過程中要加強有關崗位之間的聯絡,嚴格按開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嚴格遵守開關先后順序、升降溫、升降壓、加減負荷的幅度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