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 為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并保證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 2.適用范圍
??????? 適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
??????? 3.引用標準
???????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3.2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3.3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 3.4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 3.5 《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 3.6《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 3.7《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 3.8《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4.管理職責
??????? 4.1公司經理應保證應培訓人員所需的時間、資金和設施的投入。
??????? 4.2安全科依據公司從業人員的實際情況,負責組織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及相關培訓教材的選用和教師的選聘、培訓考核(考試)、發證、登記、歸檔等工作。
??????? 4.3職能部門、基層單位依據安全部的培訓計劃,組織好本部門人員參加安全培訓活動,協助做好教育培訓工作。
??????? 5.內容及要求
??????? 5.1 安全培訓教育規劃
??????? 5.1.1職能部門、基層單位每年年底根據國家、地方及行業的規定,結合本部門的需求,向安全部提出安全培訓需求。
??????? 5.1.2安全科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的相關工作規劃。
??????? 1)每年年底根據各部門提出的培訓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計劃中要有培訓目標和對培訓效果的要求。
??????? 2)需根據“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中的培訓內容選用或編制相應的培訓教材。
??????? 3)按計劃組織培訓,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
??????? 4)對教育培訓效果進行評價,檢驗培訓的適宜性和有效性。
??????? 5)按培訓類別建立培訓檔案。
??????? 5.2 管理人員的培訓
??????? 5.2.1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必須由具有行業主管部門或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的培訓合格證書。
??????? 5.2.2其他管理人員(包括部門主管等)的安全培訓,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實施,并經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內部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 5.2.3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每年應接受規定的繼續教育,再培訓應保持不低于12~20學時。
??????? 5.3從業人員的培訓
??????? 5.3.1對從業人員每年要進行再培訓,再培訓學時應不低于12~20學時,不斷提高素質及能力,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處置技能,并經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位健康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