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負責倉儲的生產安全和各項安全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公司各項制度,執行公司確定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各項決議,采取各種措施,確保倉儲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3、組織制定倉儲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負責落實倉儲的安全生產責任。
4、組織制定和不斷完善倉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進行倉庫級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新職工的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按時組織本部安全生產檢查。認真執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及時整改。
7、負責存儲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評估及登記工作。針對危險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倉儲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及應急處理措施。
8、負責對倉庫建筑主體、供電系統、特種設備、排水設施的定期檢測、檢驗、檢查工作。制定和審查有關安全設備設施的檢修計劃和安全措施計劃,建立健全安全設備設施臺賬。
9、負責倉儲各類機械、設備、設施、器材、備品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其使用、檢測、維護保養工作,使各類設備設施保持完好。
10、制定倉儲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1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迅速趕赴現場,按照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搶救并向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
12、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3、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提出整改意見和預防措施。
14、深入現場,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采取措施并向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15、組織各分庫、班組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