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提取費用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治理安全隱患。車輛經營者(承包者)的隱患治理資金由經營者、駕駛員責任自行籌措。車輛經營者要在安全生產經營活動中安排用于隱患治理的資金,確保隱患整治資金的落實。安全管理部負責監控。
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按照"項目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納入公司財務安全費用計劃,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用于以下事項:
安全隱患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和其他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關的支出。
四、企業安全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治理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費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企業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