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企業各級從業人員和各級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和權限。切實貫徹本企業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努力提高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考核對象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
三、考核范圍
對各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情況和安全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頻次: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兩種。
2.考核方法:基層從業人員由安全部專職安全主任復核,總經理復核。
3.考核標準:各級從業人員以其應履行的安全職責,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目標為考核標準;各級管理人員以其管轄范圍內應履行的安全職責。安全責任和部門應達成的安全生產目標為考核標準。
五、獎懲辦法
公司設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每年3000元),獎勵在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其中部門一等獎500元,二等獎300元,三等獎200元。個人一等獎3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對年度考核不達標的部門及個人予以相應的處罰,部門最高罰款500元,個人最高罰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職或個人違紀違規造成責任事故并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還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還將追究行政或法律責任。同時,對連續兩年考評不達標的部門主管或個人將處以雙倍處罰或撤職處分。
六、附件
《各級管理人員安全責任考核表》AQ-AB-B36
《各級從業人員安全責任考核表》AQ-AB-B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