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所管轄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 對進庫的器材、設備、防護器材、器具必須有驗收記錄,并把好質量關。
3. 對貯存的化學品必須了解其物理化學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化學危險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單據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包裝、危險標志、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檢驗合格證。經核對后方可入庫、出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 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和按標準發放。
5. 委托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對承包商進行資格審查,由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承運。
6. 危化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有運輸危險化學品《準運證》及取得上崗資格證的押運員跟車。
7. 對管轄的倉庫安全負責。執行有關防火和危險品管理規定,管理好危險化學品,嚴格按規定做好入庫檢驗和發貨。搞好倉庫的防火防盜和物品的儲存管理。
8. 負責轄內倉庫的安全檢查和和隱患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