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公司的財務安全負責。
二、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財務安全管理規定,開展財務安全教育和培訓。
三、加強對現金、票據、憑證、帳目、印鑒的管理,按財務規定保存、放置,支票、印鑒分別保管,票據集中管理。
四、對各類收支帳目,現金、總帳會計必須仔細檢查、核對,保證不出差錯。
五、組織制定企業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控制管理和考核辦法。
六、保證公司員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所需經費。
七、負責撥付公司各崗位員工勞動防護用品所需經費。
八、監督、督促財務部門所用設備、器材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