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有效、及時控制突發性橋式起重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救援預案。
第二條 確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設立救援小組,一旦事故發生后,現場操作人員及時向救援工作主要負責人稟報,負責人接到通知后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作出決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
第三條 起重機在工作如發現鋼絲繩、吊鉤即將斷裂,被吊物體即將滑下,操作人員應先做應急處理如切斷起重機電源、疏散人員等,同時通知救援工作負責人。
第四條 起重機械的操作實行專機專人,每臺起重機工作時,周圍應有根據起重機的特點及日常可能出現的事故配備吊鉤、吊繩、棍棒、三腳架等救援物品。
第五條 制作警告牌,“危險,請勿靠近”、“事故正在處理中”等,制作臨時欄桿,一旦發生事故,在通知車間負責人的同時,懸掛警告牌,疏散現場人員。
第六條 加強對操作人員和救援小組人員應急事故處理知識的學習、操作技能的培訓和應急事故處理演習。
第七條 定期對起重機的保養和檢修,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隱患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