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為了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得到有效的保證,特制定相關安全操作規定。
2.作業規定:
(1)生產線工作臺面不準放置茶杯、飲料等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2)電氣開關和插座附近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3)通道嚴禁堆放一切物品,任何時間確保通道暢通無阻。
(4)各工序嚴禁亂拉、亂接電氣線路。
(5)非操作人員不得操作電氣控制屏和各用電設備、配電箱等。
(6)各工序用電時,先開電源總開關,然后打開電源分開關,最后打開用電終端的用電設備,使用結束后關電順序則與開的順序相反。必須確保切斷電源開關,單位管理者應進行檢查。
(7)發現電路或用電設備有異味現象,應立即切斷電源,并通知設備單位進行處理。
(8)不準用濕手、濕布去觸、抹電器、插座及開關。
(9)離開工作崗位前,應斷開電源。
(10)各用電單位確認用電設備輸入電壓與實際電壓必須符合,比如將AC110V電器錯插到AC220V電源上,則后果嚴重。
(11)對加熱高溫的設備,如高周波機器、L型塑料封口機、回形爐、波峰焊等要
有專人負責操作,嚴禁用手觸摸發熱元件。(見機器操作注意事項)
(12)對自動控制的加溫的設備,如烘爐、回形爐、波峰焊須由專人負責設定、操作,下班后要嚴格檢查,以免自動控制失靈。
(13)高溫加熱的設備旁邊1米以內不能擺放易燃物品。
(14)機器操作保養者頭發長度不能超過4厘米,衣裝不能松散,手腕不能戴任何飾物。
(15)員工修剪零件腳必須使用防護罩,以免零件腳四處飛濺影響產品質量。
(16)化學物品堆放、使用必須區隔并有明顯標識,使用時一定要戴好膠手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