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指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在加強安全生產,開展反事故斗爭中要不斷提高科學性和預見性,要做好常規情況下可能發生特、重大事故預想。
3、在管理生產的同時,要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在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到安全“五同時”和新建、擴建“三同時”。
4、應熟悉和掌握下列情況:
⑴熟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
⑵熟悉電力工業技術規程和管理法規、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電力系統穩定導則,電焊生產人員培訓制度等國家制度和上級部、局所頒發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典型運行規程,檢修規程,試驗規程和其他規程制度;
⑶掌握本企業所制定與安全有關的各種規程制度
⑷熟悉本企業所管轄設備電氣一次系統的主結線圖;
⑸掌握各種職能科室與所屬生產部門領導班子和技術人員與生產骨干的配備情況和存在問題,并妥善解決;
⑹掌握全企業主要設備和附屬設備的容量、參數、運行情況以及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并設法清除;
⑺掌握全企業設備系統各種運行方式。
5、組織編制和審查本單位的“兩措”計劃、及“兩措”經費,并組織督促實施。
6、組織修訂各級生產部門職能部門的安全責任制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檢查,層層貫徹落實。
7、健全安全監察機構,支持安全監察人員履行監察職責。
8、經常了解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解決存在問題,每月至至少組織和聽取一次車間或班組的安全活動(有記錄),每周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碰頭會,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9、及時組織修訂現場操作規程,保證其準確無誤。
10、了解本企業人員技術水平,思想動態和培訓提高情況。
11、配合做好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宣傳教育,配合組織新工人和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配合做好新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在采取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或調換工人的工作時必須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
12、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13、負責組織和領導安全活動,安全大檢查、安全分析等,對查出的重大隱患應責成有關部門制訂整改方案,限期解決。
14、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對待事故。對特大、重大事故要負責組織調查分析,按獎懲條例作出處理決定,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15、處理好“四個關系”,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要先解決好安全問題,再進行生產,對明顯危及安全生產的上級指示和決定,應立即向上級反映,同時暫停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