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2、深入生產現場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執行安全工作規程規范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情況,檢查現場的違章作業和文明生產情況,查禁違章違紀行為,并按有關規定提出考核意見。
3、有權進入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控制室等區域檢查了解安全情況,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
4、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有權調查了解事故有關情況和提取事故原始資料,對事故的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理有不同意見時,有權提出或向上級安全監督機構反映。
5、每月編寫一期安全簡報,不定期編寫安全簡報、通報、快報,綜合安全情況,及時反饋安全信息。
6、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并負責起草《安全監察通知單》,監督檢查整改計劃的實施情況。
7、負責按規定組織公司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8、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并負責有關事故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9、負責檢查和落實在有較大危險的生產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0、負責公司外包工程的安全資質審查和簽訂安全協議,參加外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有權制止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違章行為,直至停工整改。
11、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