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規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新吸收或調換工種的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操作。
二、 特殊作業工人應參加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 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知識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四、 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1)貫徹國家關于安全施工的有關法規、規范、標準等。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3)機電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以及預防措施。
(5)塵、毒的危險和防護。
(6)嚴格執行進廠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