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在設計過程中,要考慮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嚴格執行國家各項專業有關安全生產的設計規范和要求。
(二)凡是新建擴建改建或挖潛技改項目,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或使用。
(三)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質量問題,要認真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防范措施,確保工程安全。
(四)在安裝新設備和改革工藝設備時,需要制訂出安全生產規程,要向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方面的教育,并編制試車程序。
(五)嚴格遵守試車規定,參加設備試車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停車,經科學分析,采取相應預防措施。
(六)對分散的設備要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和檢查運行情況,定期校驗安全裝置,使之處于完好有效狀態。
(七)在制訂維修計劃時,要制訂具體安全措施,并督促執行。到車間進行指導工作時,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特殊工種時持證上崗。
(八)負責對設備保養人員的業務指導,設備有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組織排除或采取應急措施,防止設備故障和損壞,引起人身事故。
(九)對企業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就設備方面的安全技術采用提出意見和建議,并提供安全設施的設計及設備選擇。
(十)指導事故隱患整改;對設備事故進行原因分析,提出改進和預防措施;并不斷推廣應用新的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措施,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