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廠教育
1.1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1.2 廠級安全教育由人事勞動政工部負責,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等部門參加。安全教育應包括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職業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公司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1.3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應包括本車間職業安全健康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1.4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應包括如何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
1.5 新員工應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現場安全工作規程》等規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特殊工種教育
2.1從事起重、電火焊、帶電作業等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2.2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2.3主管部門應經常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和災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3.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使員工自覺地遵紀守法,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3.2各單位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并利用網絡、電視、安全簡報等多種形式,廣泛進行宣傳教育。
3.3對危險性作業,作業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出具體要求,進行危險源辨識,并采取預控措施。
4 員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三個月以上,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級或班組級安全教育,并經《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現場安全工作規程》等規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生產一線人員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合格才能上崗。
5 外單位的施工人員、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由安全監察部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項目管理單位要對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必要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施工人員通過《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相關電力行業安全知識的培訓,考試、考核合格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6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有權發布調度命令人員,每年6月前要進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現場安全工作規程》、《電網調度規程》、事故調查有關規定等規程制度和安全技術的培訓和考試,書面公布有資格擔任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名單。
7基層領導、生產管理人員在每年6月前進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南方電網公司管理制度”、《電網調度規程》事故調查有關規定等規程制度考試。
8駕駛員在每年6月前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XXXXX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等規程制度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