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項工程施工前,必須由技術員向施工人員貫徹學習針對本工程編制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
2、作業規程每人學習的時間不得少于10小時,每次學習后在簽字表上簽名后方可上崗。
3、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學習后,學習人員要在簽字表上簽名,不參加學習的人員嚴禁參加施工。對重點工程、關鍵工程所制定的安全措施要求必須累計學習10小時以上。
4、對于公司下發的安全信息、文件及有關制度,由安全副區長利用周二安全活動時間組織職工進行學習。
5、沒有參加規程貫徹學習;沒有參加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學習的人員,由技術員登記清楚交于值班干部。值班干部必須嚴格把關,只有在參加補學合格后方可上崗。
6、職工要準時參加培訓,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有事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
7、職工要認真聽講,不準抽煙,不準大聲喧嘩,嚴格遵守課堂紀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