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線與閥門
1、管線系統在熱膨脹發生應力和變位時會有何種影響。
2、管路系統的支撐和保護適當否。
3、管線中特別是冷卻用管線,與儀表連接管線備用泵管線,是否考慮凍結的可能。
4、啟動時管線中的所有法蘭情況如何。
5、能發生應力的管線系統中是否使用了鑄鐵閥門。
6、是否使用了揚程不足的針形閥了。
7、控制裝置或控制閥是否易于進行維修操作。
8、副線閥在操作時是否容易接近閥門開放時是否易處于不安全狀態。
9、是否采用蒸汽噴射冷卻方式。
10、動力源或儀表用空氣在發生故障時,控制閥如何進行安全動作。
11、在不停車的情況下,警報和儀表聯鎖控制裝置元件能否進行試驗和維修。
12、在蒸汽管上是否安裝了排水管和放液管。
二、帶壓及真空排放
1、帶壓排放閥和爆破板的更換、試驗、檢查等是否制定了計劃。
2、緊急帶壓排放裝置、通氣閥、排放閥、爆破板、液體水封等的必要性如何,其尺寸是根據什么設計的。
3、為防止爆炸損失是否采用了爆破板,是否根據壓力容器的容量和設計等采用了適合的尺寸。
4、從爆破板排出的物料導向何處,所用排出口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出口管是否會引起振動。
5、通氣閥、排氣閥、排放火炬等所排出的物料是否會對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失。
6、受內壓作用的裝置和流程,在內壓發生異常時,有無壓力釋放裝置。
7、連接壓力排放閥的排出管是否由獨立支架支撐管子是否盡可能短,彎度是否盡可能小。
8、連接壓力排放閥的排出管中,其液體凝結部分有否排水管。
9、往復泵的排氣側,壓縮機和斷流閥之間,反壓力透平的排出側和斷流閥之間有無壓力排放閥。
10、為了防止閥的腐蝕或毒性物質泄漏,爆破板和放出閥之間的壓力計的監控部分是否安裝在接近壓力放出管部分。
11、在一定溫度情況下,安全裝置的性能是否會因固體物質積聚而造成壓力排放閥的阻塞。
三、機械裝置
1、由于熱膨脹對管線造成的外力是否在允許范圍之內,有無適當的伸縮性和支撐。
2、正常運轉速度和危險界限有無明確的概念。
3、泵、壓縮機、動力機械在不作反向轉動和逆流時,逆止閥是否也應能靈活動作。
4、進行沖擊性操作時,變速機齒輪有無適當的安全率。
5、對鋁制軸承使用潤滑油系統是否全部經過了過濾器。
6、蒸汽透平的吸人側和排出側是否都裝設了排水管的抽出口。
7、凡蒸汽透平中能夠產生冷凝力的地方,能否見到排水管的閥門中有水流出。
8、被驅動機械的耐受能力對透平運行速度是否適應。
9、使用無潤滑或不燃性油潤滑的出口壓力為。
4.9×105 Pa(5kdf/cm3)以上的空氣壓縮機有無防止爆炸的措施。
10、平常運轉或緊急停車時,是否考慮了對重要機械的緊急潤滑。
11、對重要機械是否準備了備機或備件。
12、動力發生故障時,如何考慮運轉或安全緊急停車的情況。
13、冷卻塔送風機警報器或聯鎖裝置是否裝備了聯動開關通風裝置固定在地面的輸入側燃燒時,為了進行冷卻是否安裝了噴水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