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的性質屬于國家行政執法檢查,因此具有行政性、強制性、職權性和程序性。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的性質決定了執法工作必須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依據。其工作原則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程序合法、實體合法、證據確鑿、依據準確;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公平執法、文明執法。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的原則涵蓋三個層次的含義:
一、法律法規的要求。有法可依是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的前提。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是安全執法檢查工作的依據。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機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時,必須依法進行,即有法必依。
“有法必依”包含三層意思:一是安全執法檢查機構和執法檢查人員必須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設置和配備的;二是執法檢查機構的活動符合國家法規確定的職權權限,不失職、不瀆職、不越權;三是執法檢查機構在作出行政處罰時,必須依法進行。
執法必嚴就是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認真執法檢查,對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責令整改,決不姑息遷就。
違法必究就是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嚴格處罰,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保證法律法規落實到實處,從而消除事故隱患,減少或杜絕事故的發生。
二、行政處罰的要求。行政處罰要求程序合法、實體合法、證據確鑿、依據準確。
程序合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否則,就是違法行為。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重要保障。就現狀而言,執法過程中至少要符合《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以及其他單行法規、規章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程序要求,也是現代行政管理對公務人員的基本要求。
實體合法:執法檢查認定的違法事實必須有法律明文規定。法無明文規定不違法,這是界定是否違法的基本原則。
證據確鑿:即重事實,所有的處罰決定要有證據支持,包括實物、照片、詢問筆錄、檢驗檢測記錄等,切不可主觀臆斷,或者道聽途說,對不能確定的證據,一定要得到核實。
依據準確:即引用的法律法規要準確。
三、執法過程的要求。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公平執法、文明執法是對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機構實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嚴格執法,就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正確理解法律法規精神,準確引用法律條文。公正執法,即認定事實公正,收集證據公正,實體處理公正、執行程序公正。公平執法,即違法事實與所得到的處罰相當。文明執法,就是用文明的方法辦案,保證執法行為規范化、科學化,人性化,要堅持舉止莊重,語言文明,并有理、有力、有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