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掌握所操作的機械設備的性能構造、操作方法,例保知識以及操作規程,并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單獨操作。嚴禁無證駕駛。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礙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機械設備。酒后或服用鎮靜藥物者不得操作機械設備。
2、設備應按照規定進行檢驗,定期檢驗報告是否在有效期內,檢驗報告中所提出的問題是否整改。
3、設備是否按規定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有記錄。
4、挖掘機工作范圍內,禁止任何人停留。正鏟作業時,禁止任何人在懸空鏟斗下面停留或工作。不準將滿載鏟斗長時間滯留在空間。作業時,必須待機身停穩后再挖土,鏟斗未離開作業面時,不得作回轉行走等動作,機身回轉或鏟斗承載時不得起落吊臂。
5、在挖掘工作過程中,應做到“四禁止”即;
(1)禁止鏟斗未離開工作面時,進行回轉。
(2)禁止進行急劇的轉動。
(3)禁止用鏟斗的側面刮平土堆。
(4)根本上用鏟斗對工作面進行側面沖擊。
6、在拉鏟或反鏟作業時,挖掘機履帶到工作面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5米。
7、挖土前應破碎障礙物。裝車作業時,應待運輸車停穩后進行,確認車箱內無人,鏟斗應盡量放低,不得撞擊汽車任何部位;回轉時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頂上越過。
8、在行駛或作業中,挖掘機除駕駛室外任何地方均嚴禁乘座或站人。不得用鏟斗吊運物料。駕駛司機離開操作位置,不論時間長短,必須將鏟斗落地并關閉發動機。
9、作業中遇到填挖區土體不穩定,有坍塌可能;發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漲及山洪暴發;施工標記及防護設施被損壞以及出現其它不能保證作業和運行安全的情況,應立即停工。
10、作業結束后,應將挖掘機開到安全地帶,落下鏟斗制動好回轉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