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大檢查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最終目的是通過檢查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安全生產大檢查通常是政府機關的行政行為,是行政執法主體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管理規定及標準,采取聽匯報 、查有關資料、看現場的方式,對客體進行督察的一種行政管理行為。安全生產大檢查分為行政機關獨立檢查及組織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聯合檢查兩種情況。
我國廣泛采用安全生產大檢查,與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社會財富的積累程度和文明程度以及社會政治、法制和政府管理體制等有著密切的關系。
首先,《安全生產法》就明確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部門有監督檢查的權利。行政職能部門必須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利履行行政管理職責。除了不折不扣地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外,通過安全生產大檢查,可以直接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并責令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同時,能在很大程度上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不斷上臺階,強化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的法制觀念。
其次,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水平不是很高,企業發展參差不齊,很多企業沒有能力投入更多的資金,用以更換設備、改造工藝流程,實現生產現代化,達到本質安全的目的。所以,必須針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安全生產管理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進行檢查,從而全面提升全社會安全生產管理的整體素質。
第三,我國目前正處于經濟體制和政府管理體制的轉變時期。這種轉變導致:一是股份制企業、鄉鎮企業和個體經濟蓬勃發展,中小企業增多而且分散;二是許多行業主管部門撤并;三是社會財富逐漸趨于集中;四是很多企業盲目追求經濟利益,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和職工勞動保護措施等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在這樣的特殊時期,安全生產大檢查就能夠發揮其特有的功效,通過扎實有效的部署和檢查,實現兩種轉型的順利過渡。
第四,我國安全生產管理正步入法制化的軌道,各項管理制度、措施逐漸走向完善。只有通過安全生產大檢查,才能發現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有人之所以懷疑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必要性,主要是只看到事物的一個方面。同時也不否認,有少數部門的個別同志在安全生產大檢查中,確實沒有履行或沒有正確履行各自的職責,不懂業務,搞形式,走馬觀花地走一遭,給生產經營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留下了很壞的印象。這種“不作為”的行政行為,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但不能就此否認現階段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必要性。
誠然,一切事物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法制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廣大干部職工安全素質的提高,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社會物質財富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極大豐富,相信,總有一天安全生產管理一定會成為全體勞動者的自覺行為,那時,任何檢查都會不合時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