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期對氣瓶進行試驗檢查,剔除強度降低的氣瓶是很重要的。可燃性和助燃性的氣瓶不得混放在一起。各種氣瓶應按規定分開存放。有底座的氣瓶,若底座損壞,歪斜或者已經松動的,應禁止充裝。增強職工安全意識,糾正違章作業,加強氣瓶安全管理是可以避免氣瓶傷害事故的。
??? 1 設備檢查
??? 1.1 氣瓶必須經當地省市自治區主管部門批準或國家級勞動部門審查同意,方可生產;高壓氣瓶還須送國家勞動人事部鍋爐局備案后方可生產。
??? 1.2 氣瓶必須有質量合格證,鋼印標記齊全,其它漆色字樣符合規定。
??? 1.3 氣瓶內、外表面不得有裂紋和重皮。
??? 1.4 氣瓶附件。
??? 1.4.1 瓶閥應有防護裝置(如氣瓶配帶瓶帽,瓶帽必須有泄氣孔)。
??? 1.4.2 瓶閥側面接頭的連接機構,能防止可燃氣體與非燃氣體錯裝。
??? 1.4.3 氣瓶上應配帶兩個防振圈。
??? 1.5 氣瓶充裝前,必須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應事先妥善處理,否則禁止充裝;
??? 1) 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或漆色字樣脫落,不易識別氣瓶種類。
??? 2) 安全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
??? 3) 未判明裝過何種氣體或瓶內沒有余壓。
??? 4) 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
??? 5) 鋼瓶超過檢驗期限。
??? 6) 瓶體經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 7) 氧氣瓶或強氧氣劑氣瓶的瓶體或瓶閥沾有油脂。
??? 1.6 氣瓶充裝壓力氣體時,充裝終了時的壓力不得超過氣瓶設計壓力。
??? 1.7 充裝液化氣體
??? 1.7.1 嚴禁過量充裝,嚴格實行充裝重量復檢制度。
??? 1.7.2 必須認真填寫充裝記錄。
??? 1.7.3 稱重衡器應保持準確。
??? 1.7.4 操作人員要相對穩定。
??? 1.8 氣瓶應專用,要將氣瓶改裝
??? 盛裝其它氣體時,須取得充氣單位同意,這種氣瓶的設計壓力不低于改裝后的氣體使用氣瓶的壓力,并進行專門清洗,換裝相應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 1.9 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盛裝腐蝕性介質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如發現有嚴重腐蝕或嚴重損傷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 1.10 氣瓶承壓試驗壓力為設計壓力的1.5倍。
??? 1.11 氣瓶技術檢驗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降壓使用或報廢:
??? 1) 瓶壁有裂紋、滲漏或明顯變形。
??? 2) 經測量最小壁厚進行強度校核,不能按原設計壓力使用。
??? 3) 高壓氣瓶的容積殘余變形率大于10%。
??? 1.12 氣瓶經檢驗后,必須在規定的位置打鋼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