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特種設備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
一、鍋爐的安全技術規章制度
(一)鍋爐及鍋爐房的安全規章制度
1、崗位責任制。明確使用單位負責人、專職管理人員、司爐班長、司爐工、水處理化驗員、儀表工、維修工的各自職責。
2、交接班制度。明確交接班時間,交班內容,交接人員雙方簽字等。
3、巡回檢查制度。
4、定期檢查、檢修制度。
5、安全操作規程。必須上墻。
6、維護保養、清潔衛生制度。
7、水質管理制度。必須上墻。
8、制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并能有效運轉。
9、事故報告制度。
10、鍋爐安全運行記錄。每個工作日結束由專職管理人員檢查后簽字。
11、檢查記錄。保證記錄完善。包括:定期檢驗、定期自行檢驗、日常使用狀況、日常維護保養、運行故障和事故等記錄。
(二)鍋爐的使用與管理
1、鍋爐使用單位的技術員必須對鍋爐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應指定具有鍋爐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鍋爐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①貫徹執行鍋爐安全使用技術規程。
②編制鍋爐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③參加鍋爐安裝的驗收。
④檢查鍋爐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
⑤鍋爐的檢驗、維修、改造和報廢等技術審查。
⑥制鍋爐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⑦向主管部門報送當年鍋爐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鍋爐定期檢驗實施情況,存在問題。
⑧鍋爐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報告。
⑨鍋爐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管理。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⑩鍋爐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鍋爐的技術檔案。
①鍋爐使用登記證。
②鍋爐檢驗合格報告。
③鍋爐設計技術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文件以及安裝技術資料。
④鍋爐制造、安裝技術文件及有關資料。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
⑤檢查、檢驗記錄、以及有關驗收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⑥鍋爐維修。鍋爐的維修方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實際維修情況記錄,負責維修單位資質證明以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⑦鍋爐改造方案、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施工單位資質證明、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施工質量檢驗及技術文件和資料。
⑧有關事故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
4、鍋爐的定期檢驗。
①外部檢查:安全監察人員在鍋爐運行中的定期檢查,每年不少一次。
②內外部檢驗:專業檢驗人員在鍋爐停用時檢驗。兩年不少兩次。
③型式試驗:鍋爐停用時所進行的超過工作壓的氣壓試驗和水壓試驗。六年不少一次。
(三)鍋爐的安全附件
1、鍋爐是根據生產工藝需要而設計的。它只能在允許的壓力和溫度等條件下使用。如果超過允許條件,鍋爐就可能產生爆裂。
2、用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計、測溫儀表、排污閥、給水截止閥、循環泵。
3、安全附件應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壓力表、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
(四)鍋爐房的要求
1、固定鍋爐應安裝在單獨建設的鍋爐房內,不得于人員集中房間相鄰。鍋爐房與其他建筑物的間距屬架下弦距鍋爐房頂的高,應符合建筑防火標準。鍋爐房應為一、二級耐壓等級的建筑。但在蒸發量不超過4t/h,供熱量不超過2MW,以煤為燃料的鍋爐房,允許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
2、鍋爐房內的設備布置應便于操作、通行和檢修,且有足夠的采光、通風及必要的降溫和防凍措施。
3、鍋爐房地面應平整,無積水。房內承重梁、柱等結構體與鍋爐有一定的距離或其他措施,防止受高溫損壞。燃料、易燃物、易爆品不得堆放于鍋爐房里。
4、每層應有兩個出口,分別設在兩側,鍋爐前端的寬度不超過12米,面積不超過200平米。鍋爐與墻壁之間至少留有70厘米的距離。單層鍋爐房可以只開一個出口。通向室外的門應向外開,在運行共同間不準鎖門或栓住。鍋爐房內的工作室的門應向鍋爐房內開。
5、鍋爐房內水位計、壓力表、溫度計、安全閥等處,應有足夠的照明,并應備有照明設備和工具,以使在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能繼續維持安全運行。
6、鍋爐房內必須備有防火箱、砂(袋)或化學滅火計。
7、鍋爐房及煙囪設計時應考慮防震,煙囪應裝置避雷針。
(五)鍋爐事故處理的要求
1、發生鍋爐事故,操作人員一定要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原因和處理事故時要“穩、準、快”。出現事故要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2、查找事故原因時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部門,不得盲目處理。在事故未妥善處理之前,安全負責人和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調查結束后,應對發生事故的前后時間、部位經過和處理方法等進行認真研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全技術規章制度
(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全規章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包括企業有關負責人(廠長和工程師)應對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負全責。專職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管理人員,負責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運行技術安全管理工作。
2、交接班制度。明確交接班時間,交班內容,交接人員雙方簽字等。
3、操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4、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定期檢驗制度。
5、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安全操作規程。必須上墻。
6、維護保養、清潔衛生制度。
7、制定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事故應急預案。并能有效運轉。
8、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事故報告制度。
9、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安全運行記錄。每個工作日結束由專職管理人員檢查后簽字。
10、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各類人員(檢驗人員、焊接人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等)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制度。
11、檢查記錄。保證記錄完善。包括:定期檢驗、定期自行檢驗、日常使用狀況、日常維護保養、運行故障和事故等記錄。
12、 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登記建檔和統計上報制度。
(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使用與管理
1、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使用單位的技術員必須對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應指定具有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①貫徹執行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安全使用技術規程。
②編制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③參加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安裝的驗收及試壓。
④檢查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
⑤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檢驗、維修、改造和報廢等技術審查。
⑥編制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⑦向主管部門報送當年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定期檢驗實施情況,存在問題。
⑧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報告。
⑨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管理。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⑩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
①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使用登記證。
②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檢驗合格報告。
③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設計技術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文件以及安裝技術資料。
④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制造、安裝技術文件及有關資料。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
⑤檢查、檢驗記錄、以及有關驗收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⑥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維修。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維修方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實際維修情況記錄,負責維修單位資質證明以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⑦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改造方案、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施工單位資質證明、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施工質量檢驗及技術文件和資料。
⑧壓力容器的有關事故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
4、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定期檢驗。
①外部檢查:安全監察人員在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運行中的定期檢查,每年不少一次。
②內外部檢驗:專業檢驗人員在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停用時檢驗。分為:安全狀況等級1—3級的,至少每六年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3—4級的,至少每三年一次。
③型式試驗: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停用時所進行的超過工作壓的氣壓試驗或液壓試驗,其周期為每十年一次。
(三)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的安全附件
1、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是根據生產工藝需要而設計的。它只能在允許的壓力和溫度等條件下使用。如果超過允許條件,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就可能產生爆裂。
2、常用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測溫儀表、爆破片、液面計。
3、 安全附件應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壓力表、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
(四)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事故處理的要求
1、發生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事故,操作人員一定要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原因和處理事故時要“穩、準、快”。出現事故要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2、查找事故原因時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部門,提供有關技術資料,不得盲目處理。在事故未妥善處理之前,安全負責人和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事故的前后時間、部位經過和處理方法等進行認真研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三、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規章制度
(一)起重機械的安全規章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包括企業有關負責人(廠長和工程師)應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負全責。專職起重機械的管理人員,負責起重機械的運行技術安全管理工作。
2、操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3、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制度。
4、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必須上墻。
5、維護保養制度。
6、制定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并能有效運轉。
7、起重機械事故報告制度。
8、起重機械安全運行記錄。每個工作日結束由專職管理人員檢查后簽字。
9、起重機械的各類人員(檢驗人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等)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制度。
10、檢查記錄。保證記錄完善。包括:定期檢驗、定期自行檢驗、日常使用狀況、日常維護保養、運行故障和事故等記錄。
11、起重機械的登記建檔和統計上報制度。
(二)起重機械的使用與管理
1、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的技術員必須對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應指定具有起重機械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①貫徹執行起重機械安全使用技術規程。
②編制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③參加起重機械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④檢查起重機械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
⑤起重機械的檢驗、維修、改造和報廢等技術審查。
⑥編制起重機械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⑦向主管部門報送當年起重機械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實施情況,存在問題。
⑧起重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報告。
⑨起重機械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管理。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⑩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起重機械的技術檔案。
①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
②起重機械檢驗合格報告。
③起重機械設計技術文件、制造單位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文件裝箱清單以及安裝技術資料、試運轉和實驗記錄。
④起重機械制造、安裝技術文件及有關資料。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
⑤檢查、檢驗記錄、以及有關驗收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⑥起重機械維修。起重機械的維修方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實際維修情況記錄,負責維修單位資質證明以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⑦起重機械改造方案、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施工單位資質證明、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施工質量檢驗及技術文件和資料。
⑧起重機械的有關事故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
4、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
①起重機械特性的合格試驗:專業技術部門檢驗載荷特性。安裝使用前檢驗。
②目測檢查:特種設備監察人員對起重機械所有重要部分的規格和狀態是否符合要求進行的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③載荷起升能力試驗。包括:靜載試驗、動載試驗、穩定性試驗。兩年至少一次。
(三)起重機械的安全附件
1、起重機械是根據生產工藝需要而設計的。它只能在允許的負荷和運轉速度等條件下使用。如果超過允許條件,起重機械就可能產生事故。
2、常用安全附件:
鋼絲繩、吊鉤、滑輪組、卷筒組、減速器、制動裝置、防風抗滑裝置、位置限制與調整裝置、超載保護與報警裝置。
3、安全附件應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兩年至少一次。
(四)起重機械事故處理的要求
1、發生起重機械事故,操作人員一定要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原因和處理事故時要“穩、準、快”。出現事故要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2、查找事故原因時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部門,提供有關技術資料,不得盲目處理。在事故未妥善處理之前,安全負責人和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事故的前后時間、部位經過和處理方法等進行認真研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