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主管部長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它有關消防法規。
二、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產、施工、運輸、經營、管理內容。
五、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和培訓。
六、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七、組織制定滅火方案,帶領職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
八、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及時更換和維修各種器材和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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