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公共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確保做好保障道路危險品的運輸安全,特制定本消防管理規章制度。
1、工作必須貫徹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有專人負責,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層層落實到每一個員工。
2、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配置符合規定的滅火消防器材。
3、駕駛員及押運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必須參加消防安全學習培訓后,持證方能上崗從業。
4、所有的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必須持有公安消防機關核發的準運證才能參加營運運輸,車輛裝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應按指定路線和規定的時間行駛。
5、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車上人員嚴禁吸煙,車輛不得接近明火,高溫場所。
6、發現險情時,首先應利用車載的消防器材進行早期施救,防止險情的蔓延,并迅速向消防部門報警。
7、在遇到險情不能控制的緊急情況下,駕駛員必須采取果斷的有效的措施,應迅速將車輛駛離機關、學校、廠礦、橋梁、隧道、倉庫和人口稠密地區,以防止事態的擴展,造成更大的損失。
8、駕駛員應不斷提高消防安全防火意識,在思想高度引起重視,做到警鐘長鳴。
9、為了保障承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行車安全,做到萬無一失,我公司規定承運人員必須對承運的危險貨物有高度的責任感,嚴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規,嚴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途中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并隨即把情況報告領導,不得隱瞞,確保貨物及車輛的安全。
10、分類分倉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堆垛必須牢固可靠,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當留有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
11、倉庫的設計要符合防火防爆的有關技術規范,并經當地消防監督機構審核。
12、化學危險品倉庫應設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裝置,并做定期檢查。
13、嚴格操作規程。進入倉庫區內搬運時,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有關規章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14、遇水、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濕和低洼積水的地點存放。
15、受陽光照曬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透風地點存放,夏季要設置冷卻水管或用噴水、放水、通風等措施降低庫內溫度。
16、化學性質相抵觸和防護、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內存放,因為性質相抵的化學危險物品混存一起容易引起化學反應,發熱、燃燒或爆炸。
17、化學危險物品著火后,要視其性質采取不同的撲救措施,儲存中要把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開存放,萬一失火便于撲救。
18、化學危險物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后應定期檢查,對包裝破損、容器泄漏、儲存過期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19、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對進入倉庫內的機動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20、應根據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性質,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并要求崗位職工能懂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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