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所管方面的井下防滅火工作落實到實處。 2、按時參加由礦長主持召開的井下防滅火工作會議。 3、對所管方面井下防滅火存在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組織落實。 4、嚴格按井下防滅火的規定組織生產,加強管理,杜絕井下防滅火事故發生,負責保證采掘專業規程措施必須符合井下防滅火專項措施要求。 5、在安排和布置生產地區的同時必須考慮井下防滅火工作需要。 6、負責全礦主要通風巷道維修管理工作,對嚴重失修巷道及時組織整修,確保礦井主要通風巷道斷面滿足通風要求和巷道完好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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