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群眾義務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選鈦廠實際,制訂本規定。
二、各單位的義務消防員在廠消防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消防知識、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業務學習和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三、各單位要成立義務消防隊,人數按常年職工總數的3%至10%,由勝任消防工作、身體健康、十八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男、女職工組成。重點防火部位應成立義務消防組,接受義務消防隊的管理。
四、義務消防隊要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規,積極做好本單位的防火、滅火工作,主要任務是:
(一)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
(二)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消除火險隱患,制止違章行為;
(三)熟悉責任區消防情況,開展滅火演練;
(四)擔負重大節日和重要設施的消防執勤;
(五)管理和維護消防器材、設施;
(六)發生火災時,迅速投入撲救;
(七)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五、義務消防隊每年進行2次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每次不得少于8課時。
六、各單位義務消防隊,要根據滅火需要,配備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
七、義務消防隊每年年初進行一次復查審定,調整更換相關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