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未經批準不應動用暖火。
2、焊接作業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3、油化、木工間及危險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和規定的禁止區域,嚴禁吸煙。
4、禁止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煤油爐、電爐等暖火器具。
5、施工現場的木工間、倉庫和生活區宿舍食堂設立滅火機等消防器材,周圍不應堆放雜物,器材不應移作他用。
6、宿舍內不準堆放汽油、香蕉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睡在床上吸煙,冬季不準燃火取暖,不準用小太陽烘烤衣服,食堂灶間不應多放柴木,燥灶完畢必須立即熄滅火源。
7、建立義務消防隊伍,經過專業現場培訓,發現火災、險情,立即組織撲救。
生產負責人簽字:擬訂人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