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部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領導,并在生產副總經理的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是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助手。負責督促、檢查、匯總安全生產情況,并做好協調和安全臺帳完善工作,對職責范圍內因工作失誤而導致的安全事故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程、標準和安全規章制度,并經常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制訂、修改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定,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執行。
4、負責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問題,有權下達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實施。在生產中,遇到有重大險情時,有權下令停止作業,并立即上報,加強易燃易爆物質、有毒物品的崗位嚴格管理,杜絕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5、負責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進廠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害崗位的管理制度
和考核辦法,并督促貫徹執行。
6、組織推廣安全生產目標,安全工程系統標準化管理,總結推薦安全生產優化管理方法和措施,對公司的安全要進行預評、預測,預防事故的發生。
7、參加各種生產會議,提出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建議與要求。
8、參加新建、改建、擴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設置,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
9、負責編制長期安全生產規則,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職業安全衛生防范措施,并對上述計劃措施跟蹤監督檢查。
10、負責職業安全衛生全程管理工作,對塵、毒、高溫、噪音及其他物理性危害崗位員工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造冊建檔,并做到有計劃的調換作業崗位,預防職業危害,負責淘汰,充實消防器材,指導消防人員工作,每年進行消防演練。
11、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年審換證工作,對特種設備加強安全使用監督,定期檢測。
12、參加工傷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分析處理工作,及時如實上報事故,負責各類事故的統計、分析、報告工作,建立完善公司安全事故數據庫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