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氣焊工操作必須執行消防部門下發的有關通告中的規定,落實文件精神。
2.電氣焊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焊前開用火證,配備看火人員及器材、作業結束用火證交回,嚴禁非電焊工操作。
3.外包隊電氣焊操作人員必須持原籍縣以上操作證。經保衛部門批準,經防火安全培訓考核后方能上崗。
4.作業時要按規定時間地點范圍作業,要對周圍易燃、可燃物進行清理,垂直作業要進行隔擋和石棉布封嚴孔洞。高層外檐作業,必要時地面要增設人員看火。
5.電氣焊焊割作業與油漆、噴漆、木工、防水施工等易燃易爆作業嚴禁同部位,同時上下交叉作業。
6.遇有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高空、露天焊割作業應停止。
7.電氣焊作業完畢,必須切割電源、汽源、檢查現場,確無火險方可離去。
